广丰区园丁路2间店铺招租(3年)拍卖公告⑵
广丰区园丁路2间店铺招租(3年)拍卖公告⑵
饶产办ggz2024-208号
受委托,江西天润拍卖有限公司决定于2024年5月16日(周四)下午15时整,在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举行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序号 | 标的名称 | 房产建筑参考面积(㎡) | 所在层 | 租期 | 起拍价 (万元/首年) | 保证金 | 备注 |
1 | 广丰区园丁路新疆馕饼店铺招租(3年) | 10 | 第1层 | 3年 | 1.2 | 1 | 空置 |
2 | 广丰区园丁路衣品店铺招租(3年) | 11 | 第1层 | 3年 | 0.7 | 0.5 | 空置 |
合计 | 21 | 1.9 | 1.5 |
二、拍卖方式:采取现场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
三、重大事项:1.本次挂牌拍卖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中企大衡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企大衡价评报字[2023]第062号】。2.标的内容仅限评估报告中的标注,不包含装修及室内物件或其它设施,租赁房产的面积、状况、性能、新旧等均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次租赁房产均未办理权属证明,房产面积仅供参考,届时租赁权交付时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功及成交总价。3.租期三年(不递增),按年付租。4.承租方需缴纳一个月的成交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租赁期满未违约、未欠费及租赁物未损坏的前提下,招租方负责无息返还。5.承租方重新修缮或装修计划需经招租方及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自行负责所需办理的有关手续,自行承担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6.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应照章经营、依法纳税,不得从事违法乱纪项目;自投资金、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自行负责法律和经济责任;必须自主经营,未经招租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给第三方。7.租赁合同签订前产生的纠纷由招租方负责协调解决,合同签订后的所有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四、标的展示、咨询及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15日17时止。
五、竞买须知:①意向承租方应是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②有意向者均可在公告的报名期内,凭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前来报名;委托他人代理的,还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和期间。③承租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④意向承租方应于2024年5月15日17时前将约定金额保证金转入以下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 号:793901442700016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联系电话:13576361361
公司地址: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中大道683号1#1601(环球商务中心)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0793-8300868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产权交易网:https://jxcq.jxggzyjy.cn/
江西天润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