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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饶滋汇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四家餐饮店部分机器设备转让拍卖公告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09-09 18:11:06

上饶饶滋汇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四家餐饮店部分机器设备转让拍卖公告

饶产办ggz2023- 451 号

 

受委托,江西天润拍卖有限公司决定于2023年9月22日(周五)下午15时30分,在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举行转让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及起始价:

序号

标的名称

存放地址

设备名称

数量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1

“饶滋汇”南昌米粉店餐饮机器设备

南昌市青山湖区金圣路2号龙熹园餐厅地下车库

中央空调

1

24901.6

5000

油烟净化分体机

1

油烟净化分体机

1

超声波燃气热水器

1

两眼一汤双灶

1

一体冷藏操作台

1

蒸饭柜

1

四眼燃气灶

1

三星洗水池

1

蒸包炉

1

定制货架

1

二星洗水池

1

高端烧水器

1

高低椅

3

2

“饶滋汇”高铁店餐饮机器设备

上饶市信州区五三大道888号(京东智能城市数字经济产业园.饶派沉浸式街区(高铁经济试验区吴楚大道与凤凰东大道交叉口)

双门饮料冷柜

1

16864.96

5000

六格电粉炉

1

冷冻工作台

1

一眼一池单灶台

1

单门消毒柜

1

双通工作台(1.8*80)

1

工作台(80*80)

2

蒸饭柜

1

电蒸炉

1

三星水池

1

定制货架

1

烧水器

1

电子称

1

其它

/

3

“饶滋汇”万达店(一楼)餐饮机器设备

上饶市信州区德兴路8号.龙潭路路口,靠近明叔大道(恒大名都花园商业2幢1单元10号)

油烟净化分体机

1

160766.25

20000

美的中央空调

2

新收银一体机(升级)

1

餐椅

48

两眼一池双灶

1

餐桌

9

六门冰箱

1

面包柜

1

冷冻工作台

1

5格调料保温炉

1

一眼一池单灶台

1

一星一平水池

1

消毒柜

1

双通工作台

1

蒸饭柜

1

工作台

2

蒸包炉

1

定制货架

1

烧水器

1

双星水池

1

“饶滋汇”万达总店(二楼)餐饮机器设备

高压锅

3

高级高压锅

1

电子称

1

拖把池

1

其它

/

油烟净化分体机

1

美的中央空调

2

电脑

3

两眼一池双灶

1

冷冻工作台

2

彩色打印复印扫描一体机

1

茶台一套

1

双通工作台

2

定制货架

3

定制工作台

3

高级办公椅

2

三星水池

2

矮仔炉

2

监控摄像头

4

冷冻工作台(小)

1

办公一体桌

1

钢制柜

1

烧水器

1

小工作台50*30

1

高级高压锅

1

普通办公椅

2

台式电子称

1

其它

/

4

“饶滋汇”广信店餐饮机器设备

上饶市信州区吉阳中路6号打卡处一楼(龙潭湖宾馆)

油烟净化分体机

1

51844.32

10000

中央空调

1

哗啦啦020智能系统

1

哗啦啦收银设备

1

立式6头汤粉炉

1

六门冰箱

1

双灶

1

椅子

19

桌子

5

消毒柜

1

工作台

3

智能语音收费机

1

双通工作台

1

蒸包炉

1

三星水池

1

电饭煲

2

烧水器

1

收银打印机

1

电子称

1

其它

/

总计

254377.13

40000

 

二、转让方式:一家报名协议转让,两家以上(含两家)采取无保留价的现场增价拍卖。

三、重大事项:1.标的内容仅限《资产评估报告书》(赣正捷评报字[2023]第07023号)中的清单明细,以转让方交付时的现状为准。2.转让标的属于废旧机器设备,投资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届时不论质量好坏,数量是否益损,零部件是否缺失或损坏,均不影响转让成功或成交总价;转让方、代理方均不承担标的物可使用性或完整性的担保责任。3.整体转让优先。未形成整体转让的,可分别转让。4.受让方按要求付清全部应付价款后,转让方即负责办理标的交付,不承担出具成交价款发票的担保责任。5.转让成功后,转让标的涉及的拆除及搬运费用,由受让方全部承担。6.受让方在标的交付后,拆除及搬运过程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自觉接受转让方的监督和管理,自行承担全部安全责任事故,自行负责全部所需费用。7.转让成功的受让方应缴纳3000元(整体),1000元/标的拆除及搬运保证金,受让方按时按约完成拆除及搬运后,转让方负责无息返还受让方。8.转让标的管理权:转让成功交付前由转让方负责,交付后由受让方负责。9.标的转让前产生的纠纷由转让方协调解决,转让后的所有风险由受让方全部承担。10.代理方出具成交证明及产权交割单,按要求完成转付成交价款后即完成全部代理转让任务,不承担标的交付及后续手续的担保责任。

四、标的展示、咨询及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9月2017时止。

五、转让须知:意向受让方应是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意向者均可在公告的报名期内,凭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前来报名;委托他人代理的,还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和期间。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保证金抵扣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上饶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意向受让方应于2023年9月20日17时前将约定金额的保证金转入以下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203103090000002468

  标的物查看、咨询17379392003,报名咨询电话17770386006、13576361361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0793-8300868    财务0793-8331882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产权交易网:https://jxcq.jxggzyjy.cn/

 

江西天润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9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