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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信州区五三大道166号(润丰大厦)2幢7-1号房产招租(3年)公告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10-14 14:55:29

上饶市信州区五三大道166号(润丰大厦)2幢7-1号房产招租(3年)公告

饶产办ggz2022-328

 

受委托,江西天润拍卖有限公司决定于2022年1110日上午10时整,在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举行转让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及起价:

标的名称

房屋

用途

所在层

/总层

房产参考

面积(㎡)

装修期

(租期内)

租赁

期限

递增

(元)

保证金(元)

首年

总租金

上饶市信州区五三大道166号2幢7-1(润丰大厦)房产招租

非住宅

7/16

644.67

1个月

3年

每年递增3%

117355.68

362734.67

20000

二、转让方式:一家报名协议转让,两家以上(含两家)采取无保留价的现场增价拍卖。

三、重大事项: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上饶中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饶中和评字[2022]第005号)。

2.标的内容仅限评估报告中的标注,不包含装修及室内物件或其它设施,租赁房产的面积、状况、性能、新旧等均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房产面积出自不动产证,房产面积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届时招租交付时不论是否增减均不影响转让成功及成交总价。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上述房产目前现状空置,无租赁关系、无优先承租人。

4.招租成功的承租方需缴纳一个月的成交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租赁期满未违约、未欠费及租赁物未损坏的前提下,招租方负责无息返还。

5.本次租赁房产的装修期不包含在租赁期内。

6.承租方重新修缮或装修计划需经招租方及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自行负责所需办理的有关手续,自行承担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

7.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必须自主经营,未经招租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给第三方。

8.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若遇疫情等政府管控,可按相关规定享受免租金优惠。

9.本次产权交易费及代理转让佣金均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10.转让成交前产生的纠纷由招租方负责协调解决,交易成功后的所有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1.根据《关于有序恢复生活秩序的通告》[2022]第9号文第五条的规定,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证明,未提供者不得进入拍卖会场

四、标的展示、咨询及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1817时止。

五、转让须知:意向承租方应是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意向者均可在公告的报名期内,凭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前来报名;委托他人代理的,还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和期间。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其保证金抵扣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承租方的保证金性质不变,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意向承租方应于2022年11月8日17时前将约定金额的保证金转入以下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

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203103090000002468

联系电话:13576361361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0793-8300868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产权交易网:https://jxcq.jxggzyjy.cn/                                          

 

江西天润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3日